守住良知和道义的底线
对药家鑫一案,本不想说什么,可某些法律专家的“激情杀人”“弹琴杀人”等奇谈怪论甚嚣尘上,让我不得不说。我对法律没有研究,动用搜索引擎,知道“激情杀人”与预谋杀人相对应,是指本无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可反复阅读药家鑫事件的报道,并未发现被害人是如何刺激、挑逗药家鑫的,反而是因为被撞伤,被害人根本无力刺激药家鑫。事实真相是药家鑫以为被害人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码,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乱刀砍死被害人,这明显是一种灭口式的本能自保,药家鑫杀人后的逃逸行为无疑是这种自保的延续。面对如此清楚明晰的案情,法律专家却装糊涂弄出“激情杀人”“弹琴杀人”的论调,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用心。
一个大学生开车撞人不说,见伤者未死,为逃避责任竟连捅数刀使其毙命后仓皇逃逸,其行为之凶残,令人发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对生命如此漠视,手段如此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刑罚的主要功能是惩罚、震慑、教育和防范,若“激情杀人”就可以轻判,就可以免死,那法律的威严何在?更可怕的事情还在于,一旦“激情杀人”者可以活命,还会带给人们一种错觉,那就是杀人犯罪也不过如此,由此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因此,奉劝某些法律专家守住良知和道义的底线,别做助纣为虐的事情,也期待法律公正、严肃地处理药家鑫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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