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拒绝政策性歧视
近几年,为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各地都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政策存在着歧视农村教育的现象,比如,某地高中阶段教育膨胀,高中教师数量不足,便制定文件,从乡镇初中选拔优秀教师到高中任教;再比如,某地在制定的教师考核方案中,明文规定城市教师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下派到农村任教。这些政策,对农村教育而言实质上是拔“优”放“差”,无疑是对农村教育的歧视。
本来,我国许多地方的农村教育就非常脆弱,由于受地方财政的制约,资金投入不足,大量农村学校设施不全,师资力量不强,教学质量不高。这几年,由于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存在的巨大反差,农村教师“流失”现象已经很严重了。笔者熟悉的一所乡镇中心初中,一年就有七八位骨干教师自动离职到邻县的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了,这不仅使这所初中学校的课程开不起来,更重要的是导致了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不信任,引发了学生的流动,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农村教育是岌岌可危了。如今,再利用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不合理政策将农村教师中佼佼者调进城,把城市中的不合格教师派往农村,农村教育势必要进一步失衡,最终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规律,我们没有理由指责那些择高而就的农村教师,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探究农村留不住良师的原因,尽快建立起农村教育的留人用人机制。我以为,首要的是不能歧视农村教育,应该看到在农村教育战线上工作的教师因为条件的限制,他们付出的更多,更应该尊重他们,在制定政策时更应该多考虑他们的利益,在评优晋级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要向农村教育倾斜。其次,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努力缩小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特别是农村教师在工资上要和城市教师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