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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连载   第二章

(2007-04-20 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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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

蝴蝶理论

确定性的回报

确定性的成长

确定性的业绩

任彦斌

分类: 老子《道德经》连载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解析:

有与无,是彼此互为因果,相生互变的。它的重点,在相生的这个“生”字。

难与易,本来互为成功的原则,它的重点在难易相成的这个“成”字。天下没有容易成就的事,但天下事当在成功的一刹那,是非常容易的,而且凡事的开始,看起来都很容易,做起来却都大难。但“图难于易”,却正是成功的要诀。

高和下,本来就是相倾而自然归于平等,它的重点,在相倾的“倾”字。

音与声相和,才构成自然界和谐的音律。

前与后,本来是相随而来,相随而去,没有界限的。无论是时间的或空间的前后,都是人为的界定。它的重点在于这个“随”字。

总之,老子指出无论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界的种种,都在自然回旋的规律中相互为用,互为因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善或不善,美或不美的界限,因此他教人要认识道的妙用,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执着,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所以他便说:“是以圣人处无微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复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所谓“处无为之事”是说为而无为的原则,一切做了,应如行云流水,义所当然,理所应为,作应当做的事。做过了,如雁过长空,风来竹面,不着丝毫痕迹。

    所谓“行不言之教”,是说万事以言教不如身教,光说不作,或作而后说,往往都是徒费唇舌而已。

    引而申之,老子又说:“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比如这个天地间的万物,他们都不辞劳瘁的在造作,但造作了以后,虽然生长不已而并不居为己有,作了也不自恃有功于人,或自恃有功于天地。它们总不把造作成功的成果据为己有。“弗居”的“居”字,便是占住的意思。正因为天地万物如此这般,不自占为己有的在作为,反而使人们更加的尊敬,更体认自然的伟大,始终不能离开它而另谋生存。所以上古圣人,悟到此理,变效法自然法则,用来处理人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为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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