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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阳光助学感谢信新生录取不敢枉言的blog文化 |
分类: 世间杂陈 |
正当寒门学子为交不起学费而发愁的时候,社会各界及群团组织发起了“阳光助学”或 “圆梦行动”,目的就是资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子,让他们不会因经济的原因而上不起大学,这应该是大好事,但是如果在资助的同时还附加一些条件,特别是愚蠢可笑的条件,那就失去原有意义,使得圆梦行动变了味。
近日,某市一区级网站发布了《2011年度希望工程公告》,该公告说“2011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旨在帮助家庭贫困、考取二本以上的优秀应届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申请条件:
(1)参加2011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一、本二批次大学本科新生(不含军校生、国防生);
(2)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学兼优,没有获得其它奖(助)学金资助;
(3)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含)以下的特困家庭子女。
这些还无可厚非,可接下来在“申请助学金所需材料”一栏里竟然将“800字以上感谢信”作为申请材料之一,这未免让人啼笑皆非。
申请助学金所需材料:
1、助学金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可先从网上打印,通知书下来后再交复印件)
4、分数条复印件
5、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需社区、街道两级部门盖章)
6、800字以上感谢信(手写)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我们不禁要问,这封感谢信是写给谁的?为什么必须手写,而且一式三份?要求申请人在尚未受到资助之前就要手写800字以上的感谢信,并以此作为申请助学金所必须的材料,这无异于富人在施舍叫花子之前逼迫其放下做人的尊严。如果这样的资助是一种施舍,那么这种施舍不要也罢!
如果作为一种“潜规则”暗箱操作倒还罢了,将其堂而皇之的作为一条接受资助的硬件,这只能说明我们的有关部门和一些领导以人为本理念的跑偏以及人性化的缺失。
如今正值大学新生录取、报道的季节,如何让寒门学子顺利进入高等学府、不让一个高考录取新生掉队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阳光助学”或“圆梦行动”的意义所在,希望有关部门在发布一些公开信息时充分考虑社会效应和影响,不要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不要让莘莘学子未进大学之前就学会“为五斗米折腰”,不要让贫困学生带着心里阴影走进知识殿堂!(文/不敢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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