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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图小利而两次亡国的君主

(2010-09-30 09: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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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

唇亡齿寒

读书随笔

不敢枉言的blog

文化

分类: 说文谈史

历史上的亡国之君不少,其原因不外乎耽于酒色或荒淫残暴,然而春秋时期的虞公因嗜好美玉而两次成为亡国奴,的确令人无语,古语曰,玩物丧志,像虞公这样玩法,的确玩大发了。唇亡齿寒的故事众所周知耳熟能详,但是这个故事背后还有一段不为人知却极其类似的故事,令人不解的是同样的故事竟然都发生在虞公及其继承人身上,只是前一次后果没有如此严重,影响没有如此深远而已。

 

唇亡齿寒的故事发生在鲁僖公五年,即公元前655年,但是据《左传》记载,早在47年前虞公就曾因贪图别人的美玉和宝剑而失去了自己的封国,而且这次亡国也与虢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鲁桓公十年即公元前702年,虢公担任周王朝的卿士,不知什么原因与自己的下属詹父交恶,作为一国之君的虢公竟然拿自己的属官没有办法,于是他恶人先告状,向周天子诬陷詹父,但虢公的谎言被詹父当场戳穿,周天子也没办法袒护,詹父就率领军队打跑了虢公,由于虢国与虞国是最亲近的邻邦,虢公就跑到了虞国。虞公看到虢公带来了无数金银财宝感到异常高兴就收留了虢公,可是虞公偏爱美玉,而虢公的礼物中恰恰缺少这种宝贝,所以虞公闷闷不乐,虢公问明原因后提醒说,你弟弟不是有一块价值连城的碧玉吗?虞公说,那是弟弟心爱的东西,他能给我吗?虢公说,你是国君,他能不服从你吗?于是虞公向弟弟提起此事,没想到当即遭到虞叔拒绝,但过后虞叔又后悔了,虞叔说:“周人有句俗语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何必留恋这块宝玉,而招来祸害呢?”虞叔恋恋不舍地将宝玉献给了虞公。

 

不久,虞公听说虞叔还有一口宝剑,于是贪心又起,这次虞叔说什么也不答应了,虞叔说,虞公这样贪得无厌,今天要玉,明天要剑,保不准后天要什么,我给了他就会助长他的贪欲,不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于是虞叔带领亲兵攻打虞公,结果虞公逃亡到共池。按说这样惨痛的亡国教训绝对能够警醒虞公的后代,然而令人惊奇地是,47年后,他的后代竟然再次因为贪图小利成为彻底的亡国奴。

 

第一次借道:公元前658年,晋献公采用大臣荀息的建议,用屈地出产的宝马和垂棘出产的碧玉贿赂虞公,虞公不仅不听大臣宫之奇的劝谏,而且向晋国请求自己先去攻打虢国,晋国自然喜不自胜,这次借道只是占领了虢国的一个城邑。

 

因贪图小利而两次亡国的君主



第二次借道:公元前655年,就是著名的唇亡齿寒故事发生的背景,宫之奇说: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意思是,对晋国绝不可以放松警惕,借道一次就已经很过分了,岂可再借第二次。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唇亡齿寒其实在周朝是人人皆知的道理,虞公之所以愚钝,关键有二,一是他认为晋与虞是同一宗族,岂能害我?况且已经借道一次,晋国不是很守信用吗?二是贪图晋国的美玉和宝马。因此虞公再次拒绝了劝谏,宫之奇只好带着家族逃离了。晋国的大臣荀息说,虞公是个贪图小利的人,我们的美玉和宝马只是暂时存放在虞国。的确晋国的阴谋伎俩得以实现取决于虞公的贪念,亡国是咎由自取。

 

因贪图小利而两次亡国的君主



亡国后的虞公过着怎样寄人篱下的生活,史书没有记载,但是从他的大夫井伯作为晋国公主的奴仆随嫁到秦国来看,虞公的结局可想而知,如果虞公是诗人定会留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感慨。虞公父子身为王侯爱美玉竟然胜过江山,并因之两次亡国,这在历史上实在鲜见,想必晋献公一定会将虞公安置在晋国的国库,让他整天守着那些美玉,逢人就乐呵呵地说“此间乐不思蜀”也。(不敢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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