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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和“亲亲相隐”作文范文

(2020-02-01 23:22:10)

原创命题

在《论语》中记载了一则关于“大义灭亲”和“亲亲相隐”的对话: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在叶公和孔子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观念中,你认为哪一种更有道理?请阐明你的理由。就此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举大义灭亲情,实不可为!

 

叶公对孔子说,他的一个朋友非常正直,朋友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羊,他的朋友就把父亲举报了。对于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孔子说, 我朋友的正直有别于此,父亲为儿子隐瞒不义之事,儿子也为父亲如此,这才是真正的大义。对此,我深深地认同孔子所举,子为父隐是天经地义之事。

 

举大义而灭亲情,实不可为!(亮观点)

 

(下文写为什么支持孔子的观点)

为父隐是伦理纲常,是符合当时的社会要求的。《礼记·乐记》中说“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可以看出,西周的礼节对于父子之间关系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规定,后来,三纲进一步发展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孔子是特别地推崇《周礼》的,对此,他曾经奔走于各个诸侯之间,大肆地宣扬要恢复周礼,这其中的原因就是礼乐崩溃,如果儿子连父亲都举报,那么这个家庭将会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个社会的伦礼制度将会是什么模样,这是让人难以想像的。

下文写为什么反对叶公之主张)

子不隐父,证之攘羊,打乱了最基本的家庭关系,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子证父有罪,貌似儿子大义灭亲,实则是割断了亲情的关系,让家庭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如果家庭内部矛盾重重,那么社会哪里还能有稳定。儿子举报父亲,不仅仅是对父亲的不信任,更是对西周所推崇的父为子纲的一种挑战。对于叶公而言,他所提倡的子证父攘羊之举理就应批判。

(谈父举之危害

父攘羊之举,虽不提倡儿子举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攘羊之举也并非应该提倡。窃物本身就是一种违背社会德行的不光彩行为,这是不理性的。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贫困,自己没有这个东西,于是就特别想占有它。这种贪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非分之想,是中国人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似乎由来已久,传至今天。还记得鲁讯先生在写《故乡》时,为我们塑造了那位“圆规”的形象,离开别人家时,还不忘记顺手牵羊,拿走一双手套,这是不光彩的行为。

(父亲攘羊,儿子应该怎么办)

对于父亲攘羊之举,儿子应该为其隐瞒,这是伦理纲常,但是儿子也必须让父亲看到此举的危害性。攘羊本身是一种恶习,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除,终会酿成大恶。今日偷一根针,明天是线,长而久之,可能千里之堤坝,将溃于几个蚁洞。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凭借双手去劳动,创造财富,攘羊之举,实不可为,但可与父亲长谈,评析危恶,将羊送回,亦不用举报,岂不两全其美?

 

故而,举大义灭亲情,实不可为!(再亮观点)

 

材料中,二者是对立矛盾的观点,选择其中一方论证,立场要明确,切忌立场不明确。然而不管是大义灭亲,还是为父隐情,都是很艰难地抉择,所以文章可以按照引材料——亮观点——析根源(为什么会有两种观点,他们各自的依据是什么)——说危害(攘羊之举有什么影响)——怎么办,采取什么措施去做——最后再亮观点。

 

 

 

 

存大义而灭亲情,何尝不可?

 

叶公对孔子说,他的一个朋友非常正直,朋友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羊,他的朋友就把父亲举报了。对于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孔子说, 我朋友的正直有别于此,父亲为儿子隐瞒不义之事,儿子也为父亲如此,这才是真正的大义。对此,吾不敢与孔子苟同,我还是觉得叶公说的有道理。

(引材料,结尾立场要鲜明)

(下文对材料中的亲情和大义进行阐明)

面对亲情与大义,对任何人而言都是非常难做的抉择。一方是亲情,一方是大义,到底是亲情高于大义,还是大义高于亲情,这好比鱼和熊掌,二者若能都得,固然是非常好的,但是二者不可兼得时,叶公选择的是舍亲情而取大义,在他看来,法规是大于亲情的。

法规大于亲情,我也深以为然!

(为什么要尊重规则)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规,依规而行,社会井然。木受绳则直,輮以为轮,其曲中规,没有规矩如何能成为有用之人?屈原生活在楚国,当时徇私枉法的社会风气盛行,人人偭规矩而改错,时俗工巧,他身为楚国重臣,面对不良世风,能怎么办呢?只能顾影自怜,忳郁悒而诧叱兮,结果到头来楚国被秦国灭亡。这就是人人都巧言令色,亲情重于泰山,而罔顾国家利益,将法规置之度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存大义而灭亲情,在何不可?

(从材料反面入手,为什么要尊重规则)

重视规则,大义灭亲,苟利益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孔子重情,举仁德以治天,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将法规置之度外,目无王法,其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三国时期,马谡固执己见,不听良言劝告,最终落得失街亭的惨败,论私情,诸葛孔明实难斩马谡,但军法在前,不斩不足以振军威,即便如此,也难以挽回蜀国的损失,但此举却震慑了将领,使其三思而行,要对国家负责,对部下负责,这就是规则。

(怎么做才算是尊重规则)

法并非完全无情,法外也有情,但必须有法可依。周朝何以兴盛,皆因其重法,虽然《周礼》中有君臣父子之纲,但是皆是在不触动国家利益之上,周公将君放在父子之前,足见其位置的重要性。武吉打死了人,虽然情有可原,但法是国法,法外也有情,文王不也是让武吉处理完家事,而后再来按规则去处理吗?法外有情,但法大于情,让周王朝兴盛,这是历史事实。

(辩证看待,让自己的观点不那么绝对,但也是应该坚持的)

当然,对于父亲摄羊,做儿子的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羊悄悄地还回去,这样,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也不失是一个好办法。这既顾及了亲情,也尊重了法规。但二者相触之时,依法而行,乃是顺势而为。

 

法规大于亲情,我也深以为然!(再次点扣中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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