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朱坤岭
朱坤岭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6,216
  • 关注人气:10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请求成都华骏兴业地产公司退还3万元保证金的申请

(2008-09-16 10:43:13)
标签:

房产

倾城莲花

华骏兴业

保证金

诚信

买房

观点

分类: 观点

由于倾城莲花一直对退款事宜置之不理,本人于上月末向该楼盘开发商递交了如下请求推退款的申请: 

                    

                关于请求成都华骏兴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退还3万元保证金的申请

 

尊敬的杨培英董事长并公司各位领导:

您好!

我于2008年5月2日,前往贵公司的倾城莲花看房。在当时售楼小姐斯琪一再鼓动并承诺我“如果不想买了保证金可以退还”的前提下,我向贵公司交了3万元保证金。

当我让爱人去交钱,自己按照斯琪要求在她随后拿来的“协议”上签字时,发现协议上写着“保证金不退”的字样,就问斯琪:“到底是不是可以退?这上面可是写着不退?”斯琪坚定并诚恳的告诉我:“放心吧,你要是不买,到时来找我就是了,保证会退给你的”。

两天后,我决定不买了,于是电话斯琪请求退钱。

斯琪说:“我们公司有规定,不能退的”,并说:“我虽然承诺过,但是我代表不了公司”。

公司的员工,说话代表不了公司?那为什么又要向客户承诺呢?!

杨总、各位领导,事情至今已经4个月了,斯琪原先答应卖给我的房子也早已卖给了别人。但是每当我要求退钱时,斯琪依旧是顾左右而言它,总是提出让我看看是否买其他房子?

企业赚钱不易,个人赚钱依旧不易!喜风不动,冥顺于道,买卖起码应当是双方自愿的事情,又有哪个楼盘是靠着死缠烂打销售的呢?!个人信誉靠点滴积累,企业经营更需跬步厚积。如果一个公司连起码的诚信都做不到,很难想象它可以走得很远,相信这也是华骏兴业的企业理念!

杨总日理万机,或许尚不知如此有悖公司理念的事情已经发生,相信这样的处理方式更不会是您的本意。

有鉴于此,针对要求贵司退还保证金之事,本人也一直采取理性和克制的态度,仅与贵司甘总电话沟通了两次,以免给贵公司带来任何伤害,所谓“兀兀不善路,腾腾不造孽”。

现谨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向您提出,谨望贵公司能早日退还我缴纳的3万元保证金。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相信也是贵公司经营之根本!

不胜感谢!

朱坤岭

2008-8-26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