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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4:52:09)
标签:

杂谈

合伙人

报警

渡人如渡己

公证处

分类: 胡说浪谝
       最近遇到了几件电视剧编剧都编不出来的事情,加入荧屏上真的有这样的剧情,估计很多人都会骂编剧胡球编,演员瞎JB演。但是我听了之后先是惊诧,居然有这种事,随后却有一种莫名的快感。遗憾的是我不能剧透,只能独乐乐了。
    最近两个朋友之间发生了纠纷,由于二者是合伙人,我又都熟识,只好做起了调停人。前后半个月我每天听到的都是双方相互指责,晚上电话能给我打到十二点,早上五点又发微信,搞得我比法官律师还累。
    其中一方坚持要报警,我说警方一旦介入,局面就会失控,就不由你掌控了,拔出萝卜带出泥,后面谁知道你俩还有啥乱七八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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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能双方安抚,我对要报警的朋友说一个小孩到了悬崖边了,你是喊一声提醒他,拉他一把呢,还是选择从背后一脚把他踹下去呢?我相信你的善良一定会让你选择第一种做法。再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渡人如渡己,放他一马,你会有好的福报。
    我给另一方说,做人一定要把眼光放远,今后的路还很长,你愿意只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失去未来的市场吗?该退的退,该还的还,如果你非要坚持你的做法,这件事我就再也不管了。
    然后我又分别给二人说:等这件事过去了,你们双方都坦然了,我希望你们能继续合作,因为这世道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更何况你俩是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呢?
    当时二人都赌咒发誓给我说再也不会和对方合作了,一个说对方把钱看得太重,一个说对方品质有问题。我说话别说的太绝,不走的路还要走三回呢。
    这周一在我的见证下,二人写协议书、按手印、转账,终于达成和解。昨天他俩分别向我表示还是想和对方合作。我说这次你俩再也不要搞什么口头协定了,因为你俩都不是君子,真的想合作,那就白纸黑字签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做个公证,最好能做到“把把清”,再不要干那种扯皮撴筋说不清的事情。
    其实谁也不喜欢与合作方呥牙绊嘴,但是在利益面前人的心态会变,本来说的好好的事,可是当面对利益的时候,前面的话就当放了个屁,那时眼里只有钱,什么朋友、什么协议,跟利益相比,那些什么都不是。
    有时金钱就像一面镜子,它能照出人的真实面目,甚至跟B超一样,能看到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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