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稿。
我写博有个习惯,就是先写在纸上,然后再在电脑的键盘上进行操作,边敲边修改,但要动的地方不多。
我从小就喜欢写东西,作文常常是范文,那时学校经常组织出去参观什么菊展啊、看电影呀之类的活动,回来就要写感想评论,我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慢慢写作就成为了我的一大爱好,这个爱好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受益匪浅。
记得第一笔稿费是40元钱,当时拿着取款单心里特别地兴奋,在钟楼邮局排队取钱的时候就和同学联系,准备好好的请他们,因为那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登在报纸上,结果吃饭花了100多,但到现在心里还是高兴的。
写东西是需要灵感的,不是吃饭上床,随时都可以。每个人和每个人的来灵感(如高潮)还都不一样,哪个程序没走到都不行。我也一样,每次写作有个毛病,必须先洗手,还非得晚上,后来毛病加重,先要吃上几杯老酒,才肯动笔。现在好了,这些居于形式的毛病没有了,成了全天候的家伙。
我的一个朋友前两天说,现在的人都很浮躁,喜欢看纯文字的人不多了,我细想这话很有道理,谁愿意把一个不相干人的文章彻头彻尾的读透,然后细细的品位里面的哲理,又不是在考大学和公务员,现在更多人都喜欢看八卦和猎奇的东西。
甚至我有朋友直接表态:不看文字博客。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但我还会象一位坚守阵地的战士,将写博进行到底!
写博博博博博博博......(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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