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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曾有段子,说是一对男女野外苟合,自然是选那草深之处。却不知正碰上民兵训练打炮科目。这炮好巧不巧的就落在了那正在打炮的一对儿附近。那位相公等到炮声落定,提了裤子站起来大骂:多大个X事,你们竟拿炮轰?!
段子颇为不雅驯,但日前深圳出台小汽车“限购令”引发的坊间哗然和媒体众口一词的声讨,却让笔者想起了这个段子,且为深圳地方政府叫屈:多大的个事,你们竟拿炮轰?!
公众与媒体质疑者不外以下几点:
首先,是深圳政府公信力何在?因为在本年初广东省两会期间,深圳市长许勤曾表示:尽管目前深圳机动车拥有量排名全国第二,但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市民出行方式。年头承诺年尾反悔,公信何在?
其二,是此举造成的执法前后矛盾。仅仅3个多月前,有深圳某品牌4S店人员因“散布限购谣言”而获罪,转眼所谓“谣言”竟不幸成为现实,这些“先知”到底该如何处理?
其三,是涉嫌公器“私用”。就在12月29日下午,小汽车“限购令”突降深圳后,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旋即封锁了部分4S店,禁止汽车交易。以专政机器对待合法经营的民间企业,这又当如何论处?
其实以上种种,除第三点外,自可解释通顺。
第一点:一定不要忘记事物是不断变化的。刻舟求剑岂是办法?许勤市长所言虽已经媒体发表查之有据,但可以看一下其讲话的以下内容:为解决交通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城市交通白皮书,确定政策取向依然是通过经济手段进行调解。通过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费用等举措,增加出行成本,从经济上调节市民出行的需求和数量。同时深圳还将进一步完善路网系统,打通微循环,在深圳2013年打通32条“断头路”基础上,2014年再打通24条“断头路”。——许市长当时既已经强调:某些城市限行限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经济手段已经失效,只能通过行政手段。今天深圳之所以采取“行政手段”,自然可以归咎于“经济手段失效”——无论是提高中心城区的停车费还是修好了24条“断头路”都不足以减轻深圳车量激增带来的交通压力,深圳政府此举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点更好办: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当初造谣者所称“限购日”是从9月1日起,而实际限购日足足延后了3个多月,这不是谣言还是什么呢?!同样的话某些位置的人说那叫“前瞻”,从小小的4S店员口中说出来自然是谣言。而这个“谣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将抢购风潮提前了那么久,说不定深圳不得不限购的“无奈之举“就是这谣言造成的呢!
只是第三点实在不好解释:在中央政府一再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一个地方政府能够为了“不得已而出台”的政策动用专政机器对待合法的商家、合法的售买双方,这个在以往“突袭”式限购令出台的城市几无先例。如果说是为了避免因限购令出台造成抢购风潮、引发混乱,那么为什么不把突袭改为“明攻”?!更何况,这个动用公器之举,合法性几何?是否与中央精神有违呢?
从贵阳到杭州,从北京到上海,汽车限购早不新鲜,突袭也成了惯例。多大个事,你们还拿炮轰?!其实我想知道的就两件事:限购已经说明经济调控失败,那么中心区域是否增收了停车费,增收几何?这笔钱流向哪里?而且,24条“断头路”修好了么?
如果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32 24=56条断头路,这些断头路,当年是怎么立项、修建并且半途而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