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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箍咒刚带上,有没有用我们并不清楚,但是其实从P2P金融一开始,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你投入多少监管,限制多少额度,一开始就在于征信系统的完善。
中国民间借贷,到P2P网贷,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一些私底下的资金融通,很多人随手拿张纸,写几个字就完成了借贷过程,到了网贷平台时代,很多监管者都认为这是民间借贷的延伸,所以并未想到要将其纳入征信系统,
我们可以看看国外的征信模式,主要由两种:
1、欧洲的政府强制征信模式,欧洲是信用的发源地,所以社会信用基础良好,民间借贷都会找中介机构,所以欧洲的强制性征信机构属于公关服务,凡定义为金融机构的都要进行征信,而且在数据使用上有严格的隐私保护法律。我们国家就是这一个类型,但是由于征信系统搭建时间短,又不是强制,导致网贷大多数没有被纳入进来,而且查询征信信息上也存在不平等。
2、美国的市场模式,美国一直都是老办法,任何领域都可以私人企业竞争解决问题,美国征信公司隶属私人,大家以数据准确性互相竞争,如果征信公司调查不充分,出现了信用调查错误,则会影响公司声誉,从而自然淘汰。
如今中国的征信系统在现有金融银行内部有巨大的意义,但是数据仍然无法覆盖到民间借贷和网贷,我们可以完全按照欧洲的路径走,但是现阶段的问题是硬件和软件上对于信用的全覆盖还做不到,民间资金往来还没有公证意识,所以很多债务人资信情况完全查不到,即使国有银行也经常出现调查不充分而导致坏账,所以中国现阶段最好采用的是强制征信,并且采用市场征信和国有征信并存的方法,解决征信建设的缺位,因为国有银行固然有很好的数据采集,但是民间个人征信是需要一些综合的信用调查的,而市场化的公司可以很好的起到支持作用。
中国企业的破产从信用开始,一个资不抵债的企业在中国继续运作,这并不新鲜,而搞不清楚信用状况的民众还会把钱借给这个企业,周期上行之时倒也罢了,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必然致命,所以监管细则里面各种限制的条款没有必要,甚至有些条款比如限额是直接断送了P2P网贷的业务渠道,压缩了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可能性和积极性。长远看得不偿失,而征信系统的建设,则会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推动中国向信用国家演进。防范洗钱也会更加方便。一旦解决了征信问题,则互联网金融将是中国金融超越美国的一个重要创新方式。征信典型的案例就是阿里巴巴和京东的征信系统。因为商家有每月的流水,个人有消费记录,根据网络上的数据,就可以简单测算出你能还贷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