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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京市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的消息?

2022-03-16 21:42:35

碧翰烽/文

有位70后,当年名牌大学毕业之后进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当时常常听得他在加班,问其为何如此,他直言:为了多挣一点钱。加班有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标准要高过基础标准。

前日,某公司骨干也谈到加班问题,说是之前因为有绩效激励,大家不但不排斥加班,尤其是会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现在由于绩效激励政策没有了,大家每到下班就溜之大吉,想要员工加班比之前要难了。

还有一家制造业企业,由于招工比较困难,不少年轻人不愿意进厂工作,吃不得太多苦,往往招进来的人很难留得住。于是他们企业几乎是没有什么休息日制度,想要休息就提出来,因为人手实在不够。

可以说,在当下的职场,加班应该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有的企业还好,加了班还能有加班工资,有的可能就没有。甚至于不考虑员工之意愿,强制加班或变相强制,引发社会关注。

时至今日,人们的观念已然发生了变化,不能完全说今天的年轻人吃不得苦。除了对于赚钱的渴望,其实还有对合法权益、全面发展的追求,包括但不限于自由、健康、休闲、生活等等。

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天经地义的。

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创新,社会的公平虽然不可能绝对,但在分配领域方面,需要重拾劳动的价值、勤劳的地位。劳动与资本、人才与资本,应该有一个平衡,而不能出现过度之偏差。

近期,北京花两个月时间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重点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好,我以为也不能忽视以下问题:

首先,如何让集中行动成为常态化,发现违法加班问题能否做到严格依法处理?2个月时间,能不能排查整治出问题?相信是有可能的,但我关心的是,2个月之后,如何能够有常态化的监管举措?在人人都知道加班成为常态的时候,监管该如何成为常态。

其次,整治企业的同时,能不能也规范一下政府机关单位?尤其是基层组织,5+2,白加黑,也几乎成为常态。更值得关注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加了班,一般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即便是带薪休假没有休的,也无法真正落实补助工资。如果要整治加班问题,当然也要考虑从政府机关单位带头。

还有,如何平衡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最终要靠法治。也就是说,现有的劳动法律,要做到科学,能够得到执行。如果得不到执行,就得要检讨法律的可行性。我们不能一方面要求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又觉得企业经营困难,对于一些法律规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不仅损害劳资双方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法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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