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纵容高利贷就是保护黑社会,有没有势力干预法官判案?
(2017-03-27 09:28:20)分类: 法治视点 |
碧翰烽:纵容高利贷就是保护黑社会,有没有势力干预法官判案?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
1、极端辱母: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任何一个真正的男儿都忍无可忍。
2、吃人的高利贷: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还有17万元的欠款。
这是一笔怎样的“吃人”生意,本钱135万元,利息达到136万元,竟然超过了本金额度,比之旧社会“黄世仁”有过之而无不及。
3、恐惧的要账: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这是一笔的账,合法的,非法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10%的月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所以说,吴学占从苏银霞手里获取的绝大部分本息,属于严重的非法所得。
这样的一笔帐,难道警察也能说“可以”?这又是怎样的一种要账方式?合法的,非法的?暴力、羞辱,已然涉嫌到非法拘禁、猥亵妇女等,还能够说“可以”?
4、刺痛人心的判决。在这样的极端情形下,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任何一项法律的判决,必须直抵人心,尤其是伦理、正义的底线。从这个层面来看,每一名法官除了恪守专业精神之外,必须换位思考,必须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尤其是涉及我们这个社会的人伦底线。此案引发舆论如此之关注,可见人心所向,可见判决之尴尬。
关于此案,自有法律的公正判决,自有一个个真相将浮出水面。舆论当然不能干预审判,但不代表不能监督、不能发声。
法律不是僵化的,应该是温暖的,最好的法律必须合乎天道、合乎人心,否则又怎么称得上法律之正道呢?
所以就此案而言,有三点需要拷问清楚:
第一,纵容高利贷就是保护黑社会!当前,高利贷已经十分盛行,很多人深陷其中,有一些人借此攫取暴利。然而,从高利贷的种种表现来看,必然涉嫌卷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其它可能的腐败问题。
目前,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为什么这么说?一是高利贷的利息明显违法,却无人管。二是一般高利贷的催债手段明显涉嫌黑恶手法,基本上都是招揽社会闲杂人员采用暴力、侮辱、威胁等手段催债。三是这些放高利贷的人,他们的资金又是从何而来?谁在给他们提供资金进而提供保护,比如有没有银行参与,有没有官员参与。这个问题也是很关键的,因为涉及到金融体系和腐败的问题。
所以,严厉打击高利贷,某种程度上就是严厉打黑扫黑,就是推进金融改革。
第二,有没有什么势力干预和施压这次“刺死辱母者”的法院判决?一般来看,这次判决明确存在不当的地方,尤其是在量刑方面,有些不可思议,任何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有法律精神的法官,都不会作此判决。除非其自身也泯灭了良知和正义。
有人也许只会机械地套用法律,却忘记我们法律的一条原则,必须求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且即使就是法律的价值来判断,追求的应该是正义。这样用无期徒刑的重刑来判决一个“挺身而出保护母亲”的人,是不是追求了法律的正义,是不是严格依法判决,恐怕就得好好掂量。
所以,有必要问一问,在这次判决中,是不是也有什么势力在干预、在施压,包括这些催债者们,不一直在当地势力很大吗?他们有没有干预和施压此次判决呢?包括这些人背后的人物,是不是也有呢?
不要一味简单地认为舆论干预司法,恰恰需要反思的是,有没有什么其它的势力在干预司法,这才是我们追求法律公正的核心所在。
第三,法律应该怎样捍卫人们的自卫权,实际上也是在保护我们这个社会的正义感。关于正当防卫的问题,限度、边界究竟在哪里,往往都会引发社会的议论。比如在现实案例当中,关于反抗抢劫、强奸、小偷等各类违法犯罪时,有可能引发的各种法律问题,如何有一个清晰的边界,而不至于让人心灰意冷。
今天,我们常常批评国人的“冷漠症”,面对一些不法现象,不能挺身而出,面对一些困难求助,不敢伸手去做,也许谁都会站在道德的立场上去指责,却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一旦挺身出去、伸出手来,可能陷入又一轮法律境地,谁又来支持和保护他们?
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必须维护正义,必须合乎天道、合乎人心,必须能够伸张这个社会的正义,必须保护这个社会的温暖,必须守护这个社会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