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抓得了送锦旗村民,抓不了环境污染?
(2016-08-22 15:02:24)分类: 时政评论 |
碧翰烽:抓得了送锦旗村民,抓不了环境污染?
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43岁村民冯勇军因忍受不了黄龙村的污染现状,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时被警方抓获,并因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被三台县警方刑事拘留。黄龙村村民8月20日向澎湃新闻提供证据,直指百顷镇政府以16年5.5万元承包价允许肥水养鱼致百顷水库被污染,2014年肥水养鱼被禁后,三台县环保局虽多次介入处罚,收效甚微,因此村民才有了送锦旗之举。百顷镇镇长王波告诉澎湃新闻,镇里已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
一些刺眼的细节与数据,着实让人有些费解:第一,16年的承包费仅仅5.5万元,这与16年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代价相比,又有多么震惊。
第二,环保局多次处罚未见效。2013年,三台县环保局对韩勇水产养殖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三台县环保局催告韩勇履行行政决定;2015年,三台县环保局又对韩勇水产养殖场下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并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第三,送锦旗被刑拘。“无奈之余,我们就决定送他们不作为锦旗。”何兴加说,送锦旗的目的就是希望鞭策相关部门积极处理污染问题。
应该说,送“不作为”锦旗的行为,顶多算是一个上访行为,进一步也不过是非正常上访。如果非要以非法游行、示威来刑拘,那就是有些乱作为,或滥用职权了。而且从送锦旗的动机与效果来看,主观上是因为不满意环保局的处罚的效果,希望政府部门尽快解决污染问题,所以从动机不存在非法游行的问题;客观上来看,送锦旗也没有影响交通,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这也够不上犯罪的后果。
反而从这个典型案例来看,我们更应该反思其中所反映的问题:首先,关于地方政府的环境意识问题。一边是养殖场的小利益,而且还是涉嫌非法利益;另一边是广大群众的大利益。不知道为什么?仅仅5.5万元的承包额,就让地方政府无能为力。
而这位不把环保局处罚放在眼里的养殖场老板,究竟是何方神圣?他所依靠的究竟是法律,还是有着其他什么样的背景。可以说,在这场承包关系之中,作为公共财政,并没有收获多少,群众更没有收获只有代价。那么,是什么人在为这位养殖场主撑腰,可以让法律都无能为力。
更难理解的是,村民们送个锦旗就被抓了起来。面对群众,政府的权威力与强制力怎么那么强?而对于一个屡屡违反环境法律的场主,却又不敢去强制执行呢?
难道真如有人所说,有些不可思议事件的背后,往往有着一些神秘莫测的能量在施展。我不知道,在这起环境污染事件的背后,有没有领导的招呼、金钱的魔力?如果有的话,果真让人不寒而栗。
当前,执法的选择性、随意性,的确应该引起关注。治不了环境污染,管不住破坏环境的人,难道就去治反映污染问题的人。这种问题的背后,实质上还是用权力在压制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已经涉嫌违法违规。因此,我们的执法,我们的部门,更该好好反思,执法理念是什么?为民服务是什么?依法行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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