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如何终结河南罚款总动员的荒唐?
(2014-10-15 0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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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执法部门罚没收入总动员任务 |
分类: 社会观察 |
京华时报10月14日讯 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加压推进、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
《通知》显示,提出“实行罚没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挂钩’,即: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昨天,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其实,象这样的罚款任务、罚款总动员,在当下的行政执法部门当中,已经司空见惯,只不过是所做的方式、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尽管上级是三令五申,不准下达罚款创收任务,而实际上都是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从来就没有真正停止过。
有两个极其重要的动机:一是来自于地方财政的动力,这是解决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二是来自于行政执法部门的动力,大凡下达罚款创收任务的体制下,都会给予相关执法部门以经济刺激,通过奖励、返成等各种方式。而且这种获取经费的途径,比财政预算保障要实惠得多,因为可以上不封顶,罚多少,就能挣多少。
悲哀的是,这样的体制与动力之下,法律成了执法部门谋利的工具,而不是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了钱,各种各样的罚款执法奇葩应运而生。比如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对司机们开出的“罚款年票”“罚款套餐”等等。比如钓鱼执法的花样翻新,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一位孕妇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再比如放水养鱼屡禁不止,一些地方的“黄赌”屡扫不绝,除了其繁殖生长能力之强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于,执法部门对此依赖的罚款仍有很大动力。还比如执法临时工大量出现,就是基于罚款这个任务的源泉,他们的钱从何来,财政恐怕是没有这个实力,也没有这个动力,他们的钱恐怕都是要靠执法中来,罚款就自然而然了。
这样的一些罚款,虽说是通过财政收取,实际上大部分还是进了这些执法部门的腰包,肥了这些执法部门,害的不仅是广大群众、企业的利益,更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人们发现,法律竟然成了赚钱的工具,有钱就可以摆平,岂不大为荒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更是专门研讨依法治国的大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显然将是一项重要内容。从改革的目标来看,首要的就是要终结目前“罚款总动员”类似的荒唐闹剧,不断提高执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不能视法律为儿戏。
有几点值得考虑:一是整合组建专门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二是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部门财政保障机制,严禁与罚款相挂钩。三是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公开平台,整个执法过程、结果、案卷都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四是全面清理取缔行政执法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