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房管局长何以变成找饭吃的地产公司老总?
(2014-05-08 0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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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长杂谈 |
分类: 时政评论 |
中国网洛阳
5月7日电
记者在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获悉,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50万,法定代表人是李现通,另有股东4人(经证实均为房管局副局长)。成立之初,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实物出资1429.6万元,副局长王书峰货币出资380.4万,王亚辉、马联营、陈小云各货币出资80万元(为均为副局长)。
李现通称,新安县房管局属自筹自支单位,政府并不给我们发工资,靠办证收的那点钱根本无法维持,我靠办房地产公司搞开发创收,给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还是得到大家一致拥护的,如果谁认为这是违法乱纪,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
这简直是天大的讽刺、天大的荒唐。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居然可以堂而皇之的“靠山吃山”的办公司、搞创收,赤裸裸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小集团的私利。
当前政府存在一个的突出问题就是,“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转化成给部门给个人谋利的工具。在他们的执政理念里,弄“钱”成了第一目标,怎么样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弄到钱?直接收税费的、执法罚款的,通通都以“钱”为重。而现在竟然还发展到直接利用权力开办公司,实在令人瞠目结舌,不可思议。
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显然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严重破坏。试想,有哪一个房地产公司能够与其抗衡,在各种证照的办理当中,有谁能够拼得过房管局自家。这样一种混乱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又如何体现由市场决定的作用。
对于这样一个自己搞房地产开发的房管局,作为广大的老百姓,还能指望其调控楼市,回归合理的房价吗?原来恐怕是和其它开发商穿一条裤子,合谋炒作房价,现在却是直接上阵,哪顾得上房价的合理呢?只狠不得大赚一把。
面对这样的一个怪胎公司,究竟算不算腐败行为呢?也许这是一个集体的行为,但是否算是一种集体腐败,是值得关注的。因为从其行为来看,显然就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即利用房管局监管房地产的便利,来为房管局自己本身谋取私利,这里面其实也是存在权钱交易的。
另外也有一个疑惑,那就是这个公司里面还有房管局领导个人的出资,比如副局长王书峰货币出资380.4万,王亚辉、马联营、陈小云各货币出资80万元(为均为副局长),这些钱是他们个人的吗?还是另有玄机?象那位王副局长的380万元,恐怕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太多如此创收的部门,都会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那就是政府财政没有拨款,或是拨款不够,给的是依靠政策或职能来创收。那么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一提:一是这些部门的人员是否臃肿,或是机构有无必要存在,因为既然财政都负担不起,而且其主业也是去解决职工吃饭问题,这样的机构和人员还有必要存在吗?何必不解散之。二是政府的权力是可以进行市场金钱交易的吗?那么这种行为又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