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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李双江们为何缺乏“大义灭亲”的担当?

(2013-02-28 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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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分类: 法治视点

新京报讯 截至昨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羁押7天。海淀区检察院表示,警方尚未向检方提请逮捕。同时,记者了解到,李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因案情复杂,已被延长拘留一个月。

自从李天一涉嫌轮奸案被曝光以后,引得舆论一片哗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权贵阶层的热议。在对待李天一的个案上,有说父母教育失败的,有说社会信仰缺失的,有说特权横行的,也还有人为其叫屈的。

不过,从李天一成长过程中所暴露的一些轨迹来看,曾经打架闹事,曾经被教养,后来发展涉嫌轮奸,这样的演变过程肯定是原因复杂的,有自身的原因,有父母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各种原因交织而成。

但在这其中,父母的原因恐怕是最主要的,溺爱、娇纵是一个主要的因素,特别是在李天一种种犯事之后,每次都由其父母帮着“擦屁股”,找关系、托人情,去给受害方道歉,去给全国民众道歉,请求宽容和谅解,却从来就没有见到李天一有一丝一豪的悔改。

在中国的封建历史上,有两种法律现象很耐人寻味,一种是“亲亲相隐”,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当然有些重罪是除外的。另外一种是“大义灭亲”,说的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

而到了我们的今天,与第一种相关联的现象是更多的,这也是我们国家当前人情大于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在很多时候,考虑情比法要多,尤其是亲情。所以说,李双江们也只是其中的一员,相信中国的父母有了这样的孩子,都肯定要不顾一切,用尽权力、用尽关系、用尽人情,真正拥有大义灭亲的人恐怕是不多的,没有做到的,只是因为手里没有特权和金钱。

这里就有三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关于教育孩子的问题。孩子犯事了,去教养,去坐牢,这既是法律的惩罚,其实也是对孩子的一种教育。当孩子真正堕落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实父母教育已经回天无力了,所以一些地方孩子杀父母,甚至于剥头皮这样惨烈的事都做得出来。因此,让孩子伏法,是一种很好的人生教育,让他知道在这个社会上应有的责任。

二是关于法治信仰培育的问题。从我们自身,到孩子,我们都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我们自己不遵守法律,也没有教孩子多少遵守法律的东西。我们教的只是成绩,我们教的可能就是不顾一切的事业成功,我们教的是出名、发财、当官,我们还有没有把法律视为最高的东西。而这样的问题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整体,都缺乏对于法治的敬畏。

三是关于社会担当和人性关怀的问题。我们曾经受过多少次大公无私的教育,我们强调要热爱这个国家,热爱这个社会,我们活着,不只是为了自己,为了个人的利益,我们应该把青春、热血奉献给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可是看看今天的社会,自私自利,漠视他人,特别是漠视那些遭到侵害或迫害的人。

就拿本案来说,受害者的关心有多少人在关注,受害者的权益又有多少人在真正呼吁。我们只是顾及个人、自己的感受,只是顾忌个人、自己的利益,又怎么会想到这个社会的担当。

其实,大义灭亲,不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可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们于此都可以受到教育,领悟人生,就算你再一次动用权力、关系逃避了法律的惩罚,又有谁保证下一次不会重犯,而且重犯得更大更可怕,到那个时候恐怕就再也无能为力了,这究竟是在爱孩子,还是保孩子。我还不想提高到是在爱社会、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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