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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我们的6套房产能象梁振英那样公开吗?

(2012-08-22 09:30:54)
标签:

梁振英

香港

宋体

合法收入

阳光工资

杂谈

分类: 反腐倡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首次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长林郑月娥拥有四处物业与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并列第三。(人民网 2012-08-21

也许有人认为,香港官员以廉著称,为何也拥有这么多的房产?而这恰恰是香港廉政建设的高明之处。

一方面保证你香港官员的合法收入渠道;另一方面预防和减少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

香港特区早在回归以前就有财产申报制度,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是于19989月推行的。它致力于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合理平衡,即一方面要保障公务员私人投资和隐私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公务员不偏不倚和向公众交代的原则。其目的是让当局易于发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并能尽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

现在把视角放在我们内地官员身上,如果你有6套房产,你能够象梁振英那样公开吗?尽管内地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并不是很高,可在老百姓看来,公务员就是一个有钱的群体,是一个有着巨大灰色收入的群体。因此,1个拥有6套房产的公务员,恐怕很难解释得清,特别是当前官员公信力下降的现实情况,即使可能全是你配偶的收入。

有三个方面值得一提:一是关于官员权力对财富分配的影响。在内地,官员的权力无处不在,在约束和监督机制方面还有不少漏洞,特别是对经济的干预和对市场资源的配置,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所以,无论是权力的直接干预,还是权力的间接影响,都会对财富的分配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官员及其亲属的财产收入很难说得清是否公平、公正。

二是关于官员私人投资和合法收入的权利保障问题。也许,我们把当官视为一个高尚的职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是不是从这个源头上就否认了官员是可以致富的。因此,我们就没有在制度上保证官员可以拥有的合法收入渠道,除了国家发给你的那份工资。可遗憾的是,官员毕竟还有亲属,这些亲属是需要收入的,也是有权利享有财富的,对于他们,是不是因为沾上了官员,就注定也要十分高尚。其实,这是做不到的,不讲要生存,还要生存得更好,如果没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制度设计,就必然给官员以违法、违规的可趁之机,也许你认为他的财富是灰色的、非法的,他可能认为这就是正当的,因为大家都在如此。

三是关于房地产业的投机和贫富差距的刺激问题。如果真是我们的官员拥有大量房产,即便是合法的财富,一方面反映了房地产业的投机现状,至少说明了官员是炒房的主体之一,是否直接或间接并不重要,但是抬高了房价的疯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贫富差距问题,毕竟与普通平民百姓相比而言,这恐怕还是有着巨大差距的。

因此,对于一个官员来说,有多少房产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官员获取房产的手段、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公平,是否公正,而且这样的合法、公平与公正于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如此,这才是一个系统设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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