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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期南方人物周刊的  少年杀母事件续

(2007-11-26 17:56:27)
分类: 封面人物
         103期南方人物周刊的 <wbr> <wbr>少年杀母事件续

二十七

张柱良最后还是回到了广州。

九月的一个下午,天气变得微微凉,下着小雨。他去看守所看了张明明。这是事发后父子俩第一次见面。他穿着短裤,T恤,橙色马甲,显得有些许胖,皮肤变白了,透着微微红晕。张柱良大哭失声:

你如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错在哪里,就跟别人说,争取早点出来。

……

张明明只是久久地低着头,20分钟一句话也没说。

张柱良时常感到很恍惚,仿佛自己是在看电影。他想着,如果我的老婆被人杀了,那我是搭上性命也要报仇。如果我的儿子杀了人,我就算倾尽所有也要帮他减刑。可现在是我的儿子杀了我的老婆。

警方已经给张明明做过精神鉴定,没有异常。民警说,如果每月给两百元,还可以给他加菜。他想了几分钟,觉得还是算了,都已经干了这样的事,何苦还要娇惯他。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受了什么惩罚都是不过分的。

想起这些事,他的手总是微微发抖。

他开始同情他了,觉得自己应负的责任越来越大,可有时又想,当年父母对待我们可要差得多。

多年以前,张柱良偶尔赌光了钱,在铁路的一端坐上悠悠的火车。

而张明明总在铁路的另一端,河南老家,翘首等待,“爸爸就回来了,他会给我带来好多好吃的,好玩的。”

儿子更小的时候,张柱良带着他到处玩。他小心翼翼地问儿子:“给你生个妹妹好吗?”“不好,淘气。”他又哄着他。他改口了,“好——把她送到安阳,淘气。”

 

(本文所有细节来自当事人回忆、记者调查及相关公开资料,实习记者田原、陈博雷亦有贡献)

 

注:

本文采访时间:2007年6月19日—2007年11月21日

本文主要采访对象:

张柱良(化名):张明明(化名)父亲

刘德亮:张柱良初中同学

张光荣(化名):张柱良大哥

阿强(化名):张明明堂哥

中港皮具城保安老卢

金泉学校办公室主任

杂货店老板

电话店老板

张明明好友:周周、佳林、小超

张明明网友:小白(网名)、贪玩的男孩(网名)、少爷(网名)等

因张明明犯案时未成年,警方拒绝了本刊的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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