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媳妇”广告别玩低级趣味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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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23年09月21日安庆日报
钱夙伟
实际上,玩低级趣味的“梗”,乃至肉麻当有趣,如此“低俗之风”于现在的广告并非个别现象。比如于房地产广告,用暧昧的语言打色情的擦边球,已经是层出不穷。就如这条“买房送媳妇”其实也并非“原创”,很久以前就有“买房子送老婆!”的“版本”,广告商辩称是买了房子送给老婆的意思,然而期望得到的效果,显然是其歧义。又如“再低,就不可能了。”配上的画面是穿着红色低胸裙子的女子,显然,硬要把房价与女性的胸部扯在一起,其卖点正是低级的趣味。
广告作为一种大众媒体,有着传递意识形态和文化信息的功能,引导着人们的价值观、道德取向和对生活的态度,而其影响力也不亚于其他的传媒形式,尤其是户外广告牌,因为其开放和没有遮拦的特点,如此污人眼球的广告,不仅伤风败俗,扭曲主流的价值观和审美观,更将使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而这显然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于商家来说,追求广告的眼球效应无可厚非,但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更重视的应是广告的社会效益。虽然广告的粗鄙低俗,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但迎合晦涩、阴暗、恶俗心理的用意则暴露无遗,从中折射出的,是道德品位的低下。而如此“酱缸文化”的潜移默化,必然造成社会文化的低俗恶俗。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有色情淫秽或者有不正当竞争的内容,语言文字法更对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有明确规定,现在广告中的低俗恶俗都可“对号入座”,一句“买房送媳妇”罚3万,有法可依,一点不冤。显然,杜绝粗鄙低俗广告,必须严格管理和执法,而且还应将监管的关口前移,严格审核程序,从源头上堵截,凡有违法内容,一律不得发布。从而根本不让这种“买房送媳妇”的广告有“招摇于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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