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隔离险”应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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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22年04月07日南宁晚报
钱夙伟
最近,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复,不少市民再度关注起与疫情相关的保险保障。不过,一度火爆的“隔离险”近来却传出了下架停售的消息。(4月6日《海峡导报》)
疫情后,不少保险公司顺应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在承担意外责任的同时,扩展了保险责任。这显然契合市场需求,让人应对疫情多了一重保障,确实也是现实的需要。
而“隔离险”的设计和营销,也对客户有更强的吸引力,比如保费较低、投保便捷、理赔回报诱人。
但正是这样的宣传,其中却暗藏“机关”,比如根据监管要求,“隔离险”只能是意外险、疾病险等险种的扩展。从本质上来看,市面上常见的“隔离险”都是一年期以内的意外险附加一定的隔离责任。作为意外险“扩展”的“隔离险”,仅占极少一部分,但保险机构却将“隔离获赔”作为最大卖点进行宣传,对产品的各种限制条件淡化处理。
问题还在于,实际上大部分“隔离险”产品的赔付范围非常有限,免赔条款相对较多,居家隔离、非自费隔离、从中高风险地区回家隔离、次密接、全域管控等情况都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而若此一排除,又有多少“隔离”者能够得到“隔离险”的理赔?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补贴金额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多。也因此,据某投诉平台显示,和“隔离险”相关的投诉多达1500条。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新险种,“隔离险”在产品定义、理赔条件等各方面具有模糊性和混淆性。因此,消费者应在充分理解保险责任及条款的前提下慎重购买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应减少营销宣传中的套路,加强产品的保障性。当然,对于诸如不实宣传、理赔困难等问题,有关部门不能止于提醒,更应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