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公众免费开放日”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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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南宁晚报
钱夙伟
《厦门市关于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方案》鼓励景区景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实施景区淡季门票优惠和演出机构门票打折等政策,推动全市A级景区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劳动模范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6月21日《海西晨报》)
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是让利于游客的一个新举措,但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做大旅游事业。固然,免费开放景区看似是在做亏本的买卖,游客从中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但景区未必因此少赚了钱。换言之,景区并不会因免费减少收入,靠吸引人气“带火二次消费”,将数倍于门票的收入。尤其是经疫情冲击,现在最珍贵的就是人气,有人气才可以创收,没有游客,门票价格再贵,也不过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废纸。
定期免费,对特定群体价格优惠,其实也是景区本来属性的回归,毕竟,景区除了创收,还承担着社会责任。本来,无论是人文还是自然资源,国有景区都属于公众,对公众实行低价门票乃至免费开放,有利于公众产生对社会的归属和认同感。而让公众亲近自然、陶冶性情、提高素养,也是国有景区服务公众的应有之义。再者,拉动消费、促进经济也是景区的责任和义务。
即使是景区的赢利功能,也不应一味倚靠“门票经济”。现在不少景区奉行高价“策略”,乃至动辄涨价,以此来增加利润,折射出的是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景区的公益属性进一步弱化的同时,创收也未必如愿。从长远看,势必影响景区乃至景区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既不愿价格优惠,当然更拒绝免费,却又想吸引人气,如此“鱼与熊掌兼得”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实,一味畸重“门票经济”,必然把旅游直接的经济收入看得太重,以至对间接经济的带动,生态环境、文明素养的整体提升都视而不见。实际上,旅游业包括吃、住、行、娱乐、购物和交通6个要素。无疑,景区免费或优惠,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形象,而这于景区乃至当地,其实是最大的,也是取之不竭的财源。实行免费或优惠政策,减少对“门票经济”的依赖,无疑是明智之举。因此,设立景区景点“公众免费开放日”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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