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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处理 |
分类: 时评 |
钱夙伟
因认为邻居修建5层楼房影响自家房屋采光、通风、消防,湖南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房主王老太,四处投诉举报邻居违建。而早在王老太举报前,县行政执法局已对其邻居的房屋进行了处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拆除”。(9月28日澎湃新闻)
然而,王老太发现,该处理2年多来一直停留在“纸面”。邻居房子违建部分越来越大,直至封顶竣工时,超规划建设291.3平方米。王老太一纸诉状,将永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执法局的代理人介绍,该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了符某的违建,所以对符某的违法行为及时履行职责,责令他停止建房。王老太的代理人则反问执法局,“既然你们已经作出了限期拆除的处理,为何这个房子最后会违建封顶?从打地基开始,到挑空建2层,你们天天巡查,对第三人的违建了如指掌,却仅在纸面上对他作出处理,不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这不是默许违法吗?”
实际上,对违建的这种“纸面处理”并非个别现象。现在不少地方违建屡禁不止,就是因为风险成本太低。对于违建,有关部门的常规做法是向违建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往往只是发一纸整改通知书了事,也因此大部分违法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可想而知。正是执法部门的失之于软弱,让违建愈演愈烈。
当然,执法部门也有难处。实际上,违建的处理,也是个普遍的难题。比如,弄得不好,将矛盾激化,酿成冲突。发一张“通知书”容易,“通知书”要落到实处,却有相当的难度。但如果执法只是“纸面处理”,无异于“墙上画虎”,对违建不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然就毫无威慑力,甚至有可能给出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业主以为执法部门也没辙,于是形成反向的循环,更不把执法部门看在眼里。
于是,有可能让更多的业主有样学样,不仅无法收拾,听任违建于众目睽睽之下“安然无恙”并越建越多,更是对法律的亵渎,因此对于人们法律至高无上观念造成的杀伤和破坏,无疑将危及法治的基础,而这更贻害无穷。
显然,对违建“纸面处理”,是一种懒政、不作为,说到底是失职渎职的行为。实际上,政府部门的执法管理停留在“纸面”,远不只是对违建的处理,因此,现在违建“纸面处理”被起诉,无疑具有警示意义,也值得引起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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