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丢准考证”,莫成“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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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夙伟

别让“杨贵兰丢了准考证”每年“疯传”
2020年07月07日江海晚报
钱夙伟

黎青/绘
昨天,微信朋友圈疯传一位高考考生杨贵兰的准考证落在公交车上的消息,真相是:假的。 (7月6日《厦门日报》)
其实,这则消息假得离谱,前后矛盾。前面说,杨贵兰的准考证丢了,后面又说,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况且厦门没有104路公交车,也没有“新西站调度亭”。
事实上,每年高考前,网上都会流传某考生丢失准考证的信息。善良的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微信群内和微信朋友圈转发。导致“杨贵兰丢了准考证”每年都在朋友圈“疯传”。
散布这样的谣言,并非只是恶作剧。今年,相关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网民擦亮眼睛,其中之一就有这类虚假消息: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码多为“吸费”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也有网民借高考话题散布虚假信息博取关注。
但“杨贵兰丢了准考证”谣言的可恶,更在于消费人们的善良感情,消解人们的同情心。许多人助人为乐,却不料反而掉入“吸费”陷阱,以后还敢做好事吗。这对社会的风气,显然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
问题还在于,诸如赶考前,考生因丢失了重要东西而求助,这样的事确实会发生,但许多人鉴于曾经上当受骗的教训,或会不予理睬,不仅让求助者得不到及时的帮助,长此以往,还必然助长冷漠风气,不仅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公众的认知也将陷于混乱之中,整个社会都有可能因此失去价值判断的准星。
对网上传播谣言,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到《电信条例》,已有相关规定,如对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的,可以扰乱公共秩序论处,并追究相应的责任,那么,对于“杨贵兰丢了准考证”之类谣言,也应该查查散布者到底是谁,否则,必然每年都要“疯传”。
别再让“丢了准考证”每年“疯传”
2020-07-07济南时报
钱夙伟
其实,这则消息假得离谱,前后矛盾。前面说,杨贵兰的准考证丢了,后面又说,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况且厦门没有104路公交车,也没有“新西站调度亭”。这里还有一个破绽,本市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准考证并不在考生身上,都由班主任保管。
事实上,每年高考前,网上都会流传某考生丢失准考证的信息。善良的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微信群内和微信朋友圈转发。导致“杨贵兰丢了准考证”每年都在朋友圈“疯传”。
散布这样的谣言,并非只是恶作剧。今年,相关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网民擦亮眼睛,其中之一就有这类虚假消息: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码多为“吸费”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也有网民借高考话题散布虚假信息博取关注。
但“杨贵兰丢了准考证”谣言的可恶,更在于消费人们的善良感情,消解人们的同情心。
对网上传播谣言,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到《电信条例》,已有相关规定,如对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的,可以扰乱公共秩序论处,并追究相应的责任,那么,对于“杨贵兰丢了准考证”之类谣言,也应该查查散布者到底是谁,否则,必然每年都要“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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