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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明城市”值得进一步探索推广

(2020-06-08 20:48:27)
标签:

无证明城市

分类: 时评
2020年6月8日市场星报
钱夙伟
“无证明城市”值得进一步探索推广
       繁琐的材料提交、证明开具,在浙江金华已成历史。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免提交、数据查验和部门检验取代等4种方式,金华打造“无证明城市”。截至记者发稿,这项改革累计让群众和企业少开各类证明98.3万件,改革满意率达99.99%。 据介绍,“无证明城市”并不是绝对的“零证明”,而是遵循“法无规定一律取消”的原则确定取消证明材料清单。(6月7日《工人日报》)
       事实上,取消可有可无的证明,简化证明,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进。比如早在2015年公安部曾专门发文明确:“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同时,针对各种奇葩证明,2017年6月国务院相关会议也曾明确了“四个一律取消”原则,其中就包括:“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但现在到机关部门办事,遭遇名目繁多的证明,仍非个别现象。
       确实,于法治社会,出于规范有序管理的需要,完全“零证明”是不可能的。现在被公众诟病的证明,除了其中许多是随心所欲,根本不需要,甚至纯粹是作弄人,折射出的是权力任性和懒政思维;但也有许多的证明,是确实需要的,问题在于,这证明本来无需群众和企业开具,应该由组织出面,以“公对公”方式,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无需个人为此“跑断腿”。而现在把证明的成本转嫁到了个人和企业的头上,这既增加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也加剧了“证明”泛滥导致“办事难”。
       在建设服务型社会、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大背景下,打造“无证明城市”势在必行。当然,因为政策上的新旧并存、条块并行,相当程度上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就如公安部门取消18种证明,也有可能存在与相关部门现行规定并不配套的情况,但既然初衷是为了便利群众,只要多一点责任意识、为民情怀,有所作为,是不难解决的。因此,打造“无证明城市”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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