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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董事长带娃?企业不是“家天下”

(2020-05-15 20:57:50)
标签:

民营企业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分类: 时评
2020-05-15长沙晚报
钱夙伟
给董事长带娃?企业不是“家天下”

       近日,湖南某新材料公司的一则人事招聘引发广泛关注,不仅要工作还要给董事长带娃。招聘信息显示,该公司招聘的岗位为“董事长助理”,招聘人数1人,月薪0.8~1万元。(5月14日澎湃新闻)
       名义上是招聘公司董事长助理,实际上却是处理家事,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即使董事长自己付钱,给董事长带娃是“董事长助理”的职责吗?一个公司难道就董事长有孩子?再怎么说,这都有“公私不分之嫌”。
       对此公司方面称,该公司属于民营性质的企业,和国企的公家平台不同,民营企业属于私人平台。按这样的说法,企业是董事长的私人平台,也就可以是董事长“公私不分”的“家天下”。但这显然是对民企的误解。于法治社会,民营性质的企业也要依法治理。老板与企业员工都是平等的,都置于企业规章制度的管理之下,老板并没有凌驾于规章制度乃至法律之上的特权。具体到这件事情上,即使属于自己付钱,也没有特权在董事长助理职责中塞进“给董事长带娃”的“私货”。而从事发后总经理表示“人事部没有考虑齐全,已经批评了他们”来看,董事长此举并没有制度的依据。
       据了解,我国民营企业中约有90%为家族式经营,但一般认为,企业要打造成“百年老店”,最终还得依靠职业经理人。而从根本上说,关键还在于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唯有如此,民企才能做强做大,走得更远,这或是“给董事长带娃”引出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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