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中国商报
钱夙伟
近年来,
各地电梯事故时有发生,而事故发生后往往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媒体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通过推出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每年只需花几十元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事故,
每部电梯最高可赔偿 300 万元, 被困电梯达到 15 分钟以上也可获得一定赔偿。
电梯事故发生后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通常指的是索赔上的推诿扯皮,给电梯“上保险”其实是解决了找谁赔偿的问题,但笔者以为此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电梯事故隐患的问题。
电梯事故多发的原因很多,有电梯本身质量不过关方面的,也有平时疏于维护保养方面的。
其实,对于电梯故障后人员被困的情况,按照投保后的赔偿标准,“乘客因电梯故障困梯达到 15
分钟以上, 可获得每人最高 300 元的赔偿;困梯达到 30分钟以上,可获得每人最高 500
元的赔偿”。但被困时间越长,越会增加被困人员的危险。
如果因救援人员迟迟不到而发生不测,对于被困者而言再多的赔偿也于事无补。
显然,解决目前事故发生后索赔方面的“推诿扯皮现象”, 上保险是需要的。
但从根本上说,要保证电梯的安全,一是出厂电梯的安全性能必须达到相应标准,
对此有关方面应该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二是维修保养要严格到位,容易损坏的配件应该设置备件并及时更换,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当然,一些不可预见的突发性因素也有可能导致故障发生,对这种故障要有应急预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及时修复避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等,
都必须有刚性的规定,这样才能使电梯安全隐患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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