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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不堵门”别推给保安了事

(2019-08-01 17:23:00)
标签:

警示标语

分类: 时评
2019年08月01日沧州晚报
钱夙伟
“好狗不堵门”别推给保安了事
  近日,山东聊城公路局门前一块写有“大门前禁止停车,好狗不堵门”的标牌引发热议。
  7月30日,聊城公路局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标牌,是因为公路局附近有家医院,乱停车现象严重。工作人员还称,不雅标语系保安个人行为,涉事保安已经被撤换。
  其实,这样的标语并不鲜见。比如“上午烧麦茬,下午就拘留”“做麻黄碱,生孩子不长屁眼”“小孩烧山,大人坐牢”“骑车不戴安全帽,阴曹地府去报到”……这些标语岂止是“雷”,更是狠。而且,没有最狠,只有更狠。似乎唯有如此,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现在,居然有人认为这种诅咒式标语“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效果更好”。其实,以“不文明”怼“不文明”,即使群众接受了,也只是被动地接受,骂人的标语对人情感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会在潜移默化中累积。
  一个人性化的社会,应有人情味的管理。具体体现在警示标语上,应该是站在平等的立场上,和风细雨地进行劝说。
  类似这种“好狗不堵门”的警示标语,居高临下,藐视群众,侮辱人格,完全脱离了法治的轨道。
  人本来就是有着情感渴求的社会动物,在友善的氛围里,人们心底的那份善心,会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进而促成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而这正是警示标识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
  对公路局大门的这种诅咒式标语,公路局称是“保安个人行为”。很显然,标语挂在公路局的大门前,工作人员每天进进出出,谁能看不见?这多少表明,对这种诅咒式标语,大部分公路局的工作人员是认同的。
  而作为部门工作人员,岂能将诅咒式标语推给保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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