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赞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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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抵罚款 |
分类: 时评 |
2019年04月09日深圳特区报
钱夙伟

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为了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了“四选一”套餐,其中包括违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自己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警示朋友不要交通违法,并要集够一定量的点赞数才能过关放行。
朋友圈集赞常被用于商业促销,而以集赞来抵罚款,使执法形同于交易,似乎不够严肃。但这其实是对“集赞抵罚款”的误读。实际上,“集赞抵罚款”更加直截了当地体现了处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教育。由于有很多被处罚人乐意接受这一处罚方式,也使其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而规定须在朋友圈集齐三十个赞,实际上是扩大了教育面,让更多的人都受到一次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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