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能否打破公务员“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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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夙伟

7月16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一则公告,以“年协议工资起薪分别为20万和25万元”等条件,为西安市政府金融办、西安市商务局和西安市审计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除了西安,目前还有吉林、广东、四川、河南、山西等20多省市已试水“公务员聘任制”。(7月31日《中国经济周刊》)
相对委任制公务员而言,如果干不好或没有职位需求,聘任制公务员就可能被解聘。这道“紧箍咒”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公务员的退出机制。但聘任制能不能就此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却并不让人乐观。比如曾有报道,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然而2014年在首聘3年期满后,3200多名公务员竟无一人解聘。
深圳市人社局曾对此表示,以被解聘数量来评判聘任制改革成功与否不合理。据称,无一被解聘有两大理由:一是聘任制公务员普遍综合素质较高;二是为了争取续聘,他们工作状况和态度较好,得到单位认可。然而,“聘任制的原则是好中选优、优胜劣汰,这样才能保持公务员队伍的优良基因。”何况,于目前公务员队伍的现状,连续3年百分之百的合格率也令人难以置信。
无论是委任制公务员还是聘任制公务员,淘汰率微乎其微,原因都基本相同。虽然公务员也有被辞退的风险,但是“不合格”的底线却设置过低,因此,大大降低了对公务员的要求。如聘任制公务员,“只要不犯特别严重的错误,合格都不是问题”。于是,一旦被聘用,无论如何平庸,几乎不可能丢掉饭碗。
实际上,除了“不合格”评判标准低,聘任制公务员在考核方面与委任制公务员如出一辙,是一种以“内部封闭化”为主要特征的考核体系,其程序通常为“在一定范围内自我述职——主管领导写评语——本机关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的模式。而这样的考核,难免沦为例行公事。
推行公务员聘任制,是拓宽公务员来源渠道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搭建通道。但聘任制要保持生命力,必须细化完善聘任制本身的招聘、薪酬、考核等后续配套制度,尤其是考核和辞退必须动真格。如果聘任制公务员依然是“零解聘”,“只进不出”,那么极有可能成为换了外套的“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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