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打官司难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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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夙伟

“找律师,咨询费就要好几百元,写材料、出庭又得几千元。因为没钱请律师,我去北京市昌平区一家法援机构申请了法律援助,可对方看我没有公司盖章的任何证据,说帮不了我。最后,我找了一个懂法律的朋友帮我找证据、打官司。”12月20日,在京打工的亓同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律师太贵、找法援不易… 谁能当农民工的代理人?(12月28日《工人日报》)
农民工“打官司难”是个紧迫的现实问题。不容讳言,目前于不少企业,工资被随意拖欠、工伤事故后老板逃避责任、动辄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延长时间的报酬、劳动条件恶劣等对工人权益的种种侵害,不同程度地存在。然而于工人,却往往忍气吞声。本来,他们可以诉诸法律,但一方面,他们既不熟悉法律程序,更不通晓法律条文。另一方面,他们既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也耗不起精力和时间。因此,原本就处于弱势的一方,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强势的老板则因挣脱了法律的约束,更加有恃无恐,形成劳资关系的恶性循环。
在目前屡屡出现的劳资纠纷中,如果法律总是不能及时介入,不仅职工权益遭受侵害难以避免甚至加剧,而且因为正义不能申张,还将危及人们对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信心,最终损害法律的权威,动摇这一法治社会的基石。实际上,这种负面的影响已经出现。譬如每到年终成为突出问题的工资被拖欠,许多农民工宁愿采取极端的行动,而不愿通过正常的譬如法律的途径,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前者反而是一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农民工“打官司难”,许多地方的工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如深圳,就采取了工会“买”律师的举措,工会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为工会会员维权。这显然可以有效化解农民工“打官司难”,实实在在地为工人撑腰。由于当前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以及职工队伍均发生巨大变化,工会组织在协调劳资关系以及维权上面临新的挑战,劳动关系中很多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靠工会组织,需要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也包括律师这种专业化的力量。因此于工会来说,也是在新形势下担当好工人利益保护神角色、履行为工人维权职责的必然要求。
同时,这也强化了工会组织在工人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大大增强了对工人的吸引力,既有利于向基层企业实现组织的延伸,更有可能实现职能的延伸,更多的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在纳入工会组织框架之内的同时,也能够随时理直气壮地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而这也必然促使企业以法律规范自己的管理,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于企业与员工双方,其实是一种双赢,其意义已经超越了“打官司难”的层面。因此,当现在不少地方依然被“谁能当农民工的代理人”所困扰,期待各级工会组织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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