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执法叫“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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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海峡导报
□钱夙伟

车主卢先生宽容大度,有同情弱者的仁者之心,这毋庸置疑,而民警在处置这一交通肇事中的人情味,则更值得称道。比如看了肇事者儿子的诊断书后,对这位不幸女人的劝说和抚慰,就如同家人一般,听了让人动容。也正是因为他与车主的沟通商量,两人取得一致,才有了这一块钱的“赔偿方案”。
而这堪称人性化执法的一个范本。虽然肇事者身处困境,但既然违章,就要承担责任,两者一码归一码,这彰显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但处罚是为了教育,人性化是法规的应有之义,也因此,对这位肇事大姐的执法中,充满着警察的柔情:“这样吧,您就赔卢先生一块钱,算是给您一个警示,下次可一定要注意啊。”
人本来就是天生有着情感渴求的社会动物,于社会管理,人情味其实就是一种最好的润滑剂。而一个人性化的社会,必然需要有人情味的管理。人性的温暖,其对人心的滋润,其教化的力量,更能达到“警示”的训诫目的。
显然,有一种执法,既叫刚正,也叫柔情,而就如陈大姐说的,“这一块钱,我会记一辈子”,柔情,有时是更有穿透力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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