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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聘用”子女照顾老人值得推广

(2017-08-27 18:36:33)
标签:

赡养老人

分类: 时评
2017年08月27日湖州晚报
H钱夙伟  
政府“聘用”子女照顾老人值得推广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本分。但从2014年10月开始,南京就已经开启了“照顾老人可领工资”的养老新模式。按照南京市的这一新政,政府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等五类养老服务对象实行新的服务补助政策。子女亲属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服务费用。这种“家属照料型”的居家养老方式,由于是最符合传统观念的养老方式,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瞻养照顾老人,本来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因此有人提出“照顾自己的父母,政府为何还要给钱”的疑问,对此有关方面认为,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迫于生计,他们必须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让他们在家照顾老人,生活将更加无以为继,因此,解决这些困难老人的养老,出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于政府责无旁贷。
       这也是老有所养的现实需要,比如南京,有120多万老人,8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完全失能的已过半,失能、半失能比例达到了62.4%。五类老人总数约3万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居家老人的护理需求,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让子女在家照顾生活困难老人,显然可以多渠道拓展养老护理员队伍,弥补当前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的不足。
“五类老人”家庭多为经济困难户,给予照料者“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按现在的补贴政策,“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或者400元的“补助工资”。相比于子女在外面辛苦打工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质上没剩多少,这份工资,还是实实在在的。
       “聘用”子女照顾老人,鼓励亲情服务,引导亲属花更多时间照料老人,可以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一方面,由于缺乏亲情关爱,老人的孤独感上升。另一方面,即使家政服务人员,也不比老人家属的照料更细致周到,因为这里面有着无人替代的亲情。而老年人也更渴望与子女共同居住,把老人的子女们也纳入到养老护理员队伍中来,实现了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不仅降低了养老成本,还能满足老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为照顾老人的亲属发工资,本质上是政府购买社会养老组织的服务,再由养老组织将补贴分配给亲属。换言之,想要申请补贴的子女,必须要到养老服务机构报名担任家政服务人员,并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政府要求亲属和养老组织的其他员工一样,纳入管理、进行考核,置于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之下,亲属如果拿了钱却又不尽孝,就会受到批评教育,甚至被取消补贴资格,从而确保了老人们能接受既温馨又专业的照顾。
  当然,把亲属培养为养老护理的正规军、给其发工资,只是南京养老政策中的一个部分。“南京市养老的重点已经聚焦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基础,机构养老则是养老服务的支撑,两者应受到同样的重视。“家属照料型”并不排斥机构养老。
       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理应起到主导的作用。政府千方百计化解养老难题,又为子女创造了尽孝心的条件,老有所养如此地落到实处,最大的意义还在于弘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让尊老敬老爱老在全社会蔚成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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