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3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几名施工人员在相思湖东路的围挡道路内作业。 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摄
“施工公示栏的竣工时间一改再改,刚开始是2016年12月,后来改成2017年6月,现在又改成了2017年12月,不知道这里的占道施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竣工?”南宁市相思湖东路一路段的半幅道路被围挡施工,竣工时间一再改变,让附近居民十分不解。8月1日,建设单位表示,由于地质条件复杂(有流沙等),施工难度较大,施工过程中进行了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时间较长。(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0版)
建设单位所说的“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许是实情。但是,无论怎样的“复杂”“难度较大”,工期也不致于从5个月变成两年多,延长了4倍多。毕竟,这只是城市里的一条道路,全长也不过950米。
而且,一个工程项目,对地质条件应该进行过勘察,“有流沙”的情况应该早已掌握,并据此制订施工方案,原先5个月的工期也应该据此设定。当然,在施工中,可能会遭遇许多不可预测的困难,或者此前掌握的情况并不充分,因此需要变更施工方案并延长工期,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施工方案总不可能一变再变,否则就让人怀疑,施工单位是否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问题还在于,工期从5个月变成两年多的原因,只是建设单位一面之词。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在自打圆场,能不能让市民信服?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看看除了“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比如施工单位抓得不紧,建设单位监管不力,都应该有一个权威的说法。毕竟,竣工时间是有关方面对公众的承诺,对于一再延误的真相,公众有知情权,对其中有可能的失责,也有监督权。唯有如此制约,才能杜绝施工的随意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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