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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学生就业  须让“花样歧视”走开

(2017-06-06 17:18:52)
标签:

就业歧视

分类: 时评
2017年06月06赣州晚报
○钱夙伟
促进大学生就业 <wbr> <wbr>须让“花样歧视”走开
       报道称,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曾发布歧视性招聘要求,说明以下五类人不要:简历丑的;研究生博士生;开大众的;信中医的;黄泛区及东北人士。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一些网友指责该企业涉嫌就业歧视。对此,企业方面回应,涉事人员已被辞退,同时对其不当言论表示歉意。
       这家企业设置招聘门槛的随心所欲,只是毕业生就业遭遇“花样歧视”的冰山一角。其背景则是,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95万人,再创新高,“最难就业季”的持续,不少企业面对潮涌而来的求职者,显然自我感觉太好。
       然而这首先有违法之嫌,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其次,这也是强加于应聘者的一种不公正待遇。如果说“花样就业歧视”中如属相、星座,于企业虽损人却并不利己,只是显示自己的傲慢而已。那么,户籍性别名校之类的限制,其实质是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而逃避自己的社会责任。
       反对“就业歧视”、提倡平等的就业机会,政府应该有所作为,比如,在以大学生为对象的招聘中,应明确反对名目繁多的“花样就业歧视”,凡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就业限制,都应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显然,促进大学生就业,必须让“花样就业歧视”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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