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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在证明”:老人的尊严何处安放

(2017-06-05 15:26:39)
标签:

健在证明

分类: 时评
2017年6月4日湖州晚报  
H钱夙伟
“健在证明”:老人的尊严何处安放
       5月5日,湖南一位7旬老人被自己退休前的单位要求开《健在证明》,派出所出具证明后批评该单位“对退休职工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同时建议“少要求老人开奇葩证明”。(5月6日《华西都市报》)
       老人被要求开“健在证明”,让人情何以堪。尽管如派出所所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取消该类奇葩证明”,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派出所也已经不再开这类证明。但要求让老人开证明“活着”的“健在证明”,如此的荒唐闹剧依然层出不穷。
       让已经退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健在,是为了防止有人冒领补助。确实,不少地区常发生冒领补助,甚至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的事件。这种证明就是为了避免“吃空饷”。然而,为了领到本属于自己的补助,却必须让老人证明自己“活着”,或者说,还没有死,这让老人的尊严往何处搁!况且,死亡,于绝大多数人,都是忌讳的话题,更何况于老人,以及他们的家属。显然,“证明活着”根本没有顾及到老人和家属的感情。照理,从事老年服务的工作,本应对此尤其地敏感,如此无视人之常情的禁忌,不惜对老人的晚年生活造成一次次精神上的伤害,显然是因为在他们心目中,并没有多少老人的位置。
       冒领退休金实属诈骗。冒领也反映了我们反冒领机制的缺失。一些发达国家将此列入一个人的诚信,一旦发现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经查实,也将得不偿失,慑于如此风险成本,没有人会效仿。
       现在我们证明“我活着”,也并非是出于无奈。即使难以逐一走访,但也有单位已经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实际上,如今网络时代,也完全可以借助网络认证养老信息。
       本来,按照国家政策领取补助,是老人们理所当然的权利,不需要附加任何的条件,然而,为了避免老人去世后被冒领,也即为了自己工作中因被骗而出现失误,就不惜给健在老人们的心灵,抹上死亡的阴影。所谓“健在证明”,说到底是只有自己,没有老人,只有管理,没有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而尊老敬老爱老更应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只有自己,没有老人,终究也没有自己。而一个不能善待老人的社会,说得重一点,甚至没有未来。也因此,“健在证明”实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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