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南宁市内的广场是不少市民晨练、跳广场舞等休闲的好去处。但晨、暮练带来的噪声,却让广场周边居民苦不堪言。4月22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广场管理处获悉,该处近期已启动了对广场噪声扰民问题的专项整治,约谈了一批常驻朝阳广场开展晨、暮练的组织者。对于仍旧不听劝告,继续放任大喇叭扰民的,相关部门将采取暂扣音响、罚款等处罚措施。(相关报道见本报4月23日A9版)
不容讳言,尽管相关部门现在加强了对晨练、跳广场舞的管理,许多市民也注意自律,但广场噪声的扰民,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音乐从来都是美好的,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音量迭加,音乐也会成为让人厌恶的噪音。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就包括原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噪音干扰。拥有良好的城市环境已成为每位市民的心愿。但一些人为了维护环境而采取如鸣枪、放藏獒、泼粪、砸音响等极端行为,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甚至安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其实,对于公园里的那些晨、暮练者,应进行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岂能为了自己的尽兴,而不顾乃至损害他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实际上,这于公民,也是起码的道德规范。
然而,只靠健身者的自律,终究是靠不住的。广场晨、暮练应有法可依。公园作为公共场所,要维护绝大多数市民的需求,如果健身者的行为扰乱了他人的生活,越出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理应受到约束和规制。相关部门采取暂扣音响、罚款等处罚措施,势在必行。晨、暮练者也应该予以配合,自觉减少噪声污染,自觉维护广场的环境卫生。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