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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闲置两年不该由经济纠纷买单

(2017-04-19 07:40:43)
标签:

大桥

闲置

分类: 时评
2017年4月19日北京晨报
钱夙伟
大桥闲置两年不该由经济纠纷买单
大桥闲置两年不该由经济纠纷买单
  白河是南阳境内一条主要的河流,从南阳市卧龙区的石桥镇与方城县的博望镇之间穿过。多年来,隔河相望的两岸群众主要依靠当地村民修建的数座简易的漫水桥往来,并且还要向建桥方缴纳数额不等的“过桥费”。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座已经建成两年多的现代化大桥却禁止通行——迟迟不投入使用。(4月18日《河南日报》)
  该大桥工程的业主方方城县交通局称,之所以现在不让通行,主要是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经济纠纷,目前纠纷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他们也希望大桥早日交工,尽快通行。
  国家巨额投入却不能发挥效用,不仅造成巨大浪费,政府形象更因此受损,谁对此负责?现在村民被迫靠自建简易桥过河,存在安全隐患。再者,且不说收取过桥费于法无据,有关方面听之任之,于法治政府所不容,而且过桥费也加重了群众的负担。而这又由谁负责?
  “经济纠纷”何以要“绑架”大桥的开通使用?实际上,按常识,开通日期早在建设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任何的纠纷,都不应影响大桥的按时通车。解决“经济纠纷”与大桥的开通,本来就是一码归一码。
  显然,大桥长达两年多的闲置,连通两岸的道路也成了断头路,根本原因在于问责的“断头”。于是,谁也不必为大桥闲置两年多买单,而“经济纠纷”却可以成为“替罪羊”。实际上,如果有问责机制的倒逼,因此多一点责任意识,大桥也不可能“闲置”长达两年多之久。
  有关方面称“他们也希望大桥早日交工,尽快通行”,从中可以读出的,依然是不紧不慢不慌不忙。显然,于大桥的开通,现在唯一缺少的,是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如果为巨额投资未能发挥效益、乃至有可能失去带动经济发展的机遇心急,如果为两岸的群众面对新桥却依然只能靠简易桥来往汗颜,这座本应刻不容缓地通车的大桥,无论如何,也不会闲置两年多,而且,至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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