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禁播涉毒人员影视作品就得动真格

(2017-04-08 08:22:02)
标签:

明星

涉毒

分类: 时评
2017-04-07大众日报 
□钱夙伟
禁播涉毒人员影视作品就得动真格
  《山东省禁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涉毒人员”参与广电节目、文艺演出活动作了严厉限制。规定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得播出。(4月4日《济南日报》)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有社会影响,特别是青少年更容易把明星当榜样,把明星的行为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一旦喜爱的明星吸毒,可能就会受到误导,更可能会把吸毒当作时尚来效仿。而涉毒人员照样可以从事影视等“精神食粮”的制作,乃至还可以播出,对主要受众青少年更是一个恶劣的示范。而数据显示,青少年吸毒者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加。
  为促使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远离毒品,广电总局2014年10月就已要求对劣迹艺人“禁播”,但许多播出机构出于利益的考量,并未动真格。现在,山东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涉毒人员不得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即便制作了也“禁播”,有利于演艺界的自身净化,有利于遏制吸毒蔓延,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