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免罚”值得商榷
标签:
首违免罚 |
分类: 时评 |
2017年2月15日北京晨报
钱夙伟

今年1月1日至目前,包头市交管支队受理首次违章可以免罚业务,共有197名包头车主首次违章被免罚。(《新报》)
执法只有始终如一,才能强化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保证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如果因“首违”就可以“免罚”,也可能会以其他的理由开“免罚”的口子,执法时松时紧,不仅让法律很尴尬,潜移默化的影响,必然是弱化群众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显然也不利于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前一篇:多年树上刻字为何没人管
后一篇:“天价香烟”何以卷土重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