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7呼和浩特晚报
●钱夙伟
7月5日上午,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就今年新修订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新地标进行解读。按照新规范,挤占人行便道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将被清除,北京市的城市道路人行道必须留出至少两米以上的宽度供人通行。
修订前的《规范》只规定了人行便道上设施的占地面积,新《规范》则对便道的剩余宽度提出了额外要求。如设施设置在人行便道上之后,必须要保证道路至少剩余两米以上的宽度,以便于市民出行。便道如果本身的宽度就不足两米,则不允许设置任何设施。这就确保了“至少两米以上”没有任何被挤占的可能。
实际上,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然而现在,人行道的宽度得不到保证,已经成了城市的普遍现象。
这是因为道路已经最大限度地留给了机动车道,以至人行道被一再压缩。这其实凸显出我们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其指导思想就是“人让车”,也就是在道路空间的分配上,对机动车过于“倾斜”,机动车道不断加宽。而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必然缩小非机动车道甚至人行道。于是,绿色出行必然面对“骑车难”、“行路难”。
而这显然有悖现在大力发展城市“慢行系统”这一现代城市建设的普遍趋势。慢行系统既环保、又有利于健身,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压力。而现在“慢行系统”却遭遇“汽车霸权”的强势挤压,乃至形成了恶性循环,面对“道路一边倒”和机动车的“道路霸权”,不少人因此放弃慢行,而加入有车一族,也让道路拥堵愈演愈烈。而“慢行”市民因此尝尽苦头,不得不“冒险”骑行在机动车道或步行在非机动车道上,马路上险象环生。
其实,解决目前的城市交通拥堵,并非是迁就汽车“霸权”,恰恰是慢行“路权”的“扩权”,无论道路新修还是改造,应该加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比例,有些本来就狭窄的道路,应该专辟为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禁止机动车通行,以绕路来增加机动车的行驶成本。如此的“倒逼”,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人选择慢行,从而让汽车猛增的势头缓下来,从根本上缓解道路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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