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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老建筑亟需有法可依

(2016-04-14 19:56:06)
标签:

老建筑

分类: 时评
2016年04月07日人民法院报
钱夙伟
留下老建筑亟需有法可依留下老建筑亟需有法可依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1号楼开拆。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1号楼原貌。

       4月2日下午,承载了百年师大历史文化记忆的老建筑西北师范大学行政1号楼开拆。此举引发了一些老校友和师生的怀旧与伤感,不少人呼吁拆迁方手下留情,留住记忆,留住历史。
       且不论岁月中蕴含和积淀的历史文化价值,这样的建筑对于现在城市来说已是如此稀缺,也弥足珍贵。但是,尽管“手下留情”的呼吁如此强烈,却对于保住老建筑并无多少作用。其实,就算是文物建筑,尽管有着文保法的“保护伞”,有些也难逃被拆毁的噩运。而诸如“行政1号楼”这样的老建筑,尽管“承载了百年师大历史文化记忆”,因为没有文物的名头,在城市建设中肆意被毁,更是普遍现象。显然,目前对于如此老建筑的保护,更紧迫也更突出。
       无疑,有着文化和历史内涵的优秀老建筑,是一座城市凝固的记忆,也是宝贵的遗产。一旦拆除,就意味着一去不返。因此,有没有文物的“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识其不可再生的价值。况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文物和文化的价值,或会愈益地体现出来。因此,即使其现在没有文物“身份”,也应取慎重的态度,首先要让其留下来,否则,我们还会留下多少文物?
       不容讳言,在目前的现状下,如果没有相应的地方立法,其保护将无法可依,加之方兴未艾的城市建设大潮,更将加速优秀老建筑的破坏和毁灭。因此,避免所剩不多的老建筑被拆除,“手下留情”并不靠得住,更得靠立法保护,给诸如百年师大“行政1号楼”这样的老建筑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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