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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成摆设”应当追责

(2016-03-11 20:44:09)
标签:

警务室

政绩工程

分类: 时评
2016年03月11日烟台晚报 
钱夙伟
“警务室成摆设”应当追责谭希光 绘图  
       位于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的沙河口派出所兴达路警务室长期大门紧锁。据附近居民称,长期以来该警务室只有上级来人检查工作时才开门,平时几乎看不到有人在岗。(3月10日《华商报》)
  警务室对于保一方平安确实有着重要作用,比如现在“小区内案件频发”,那么,何以警务室弃之不用?显然很大程度上,警务室是被警方当作一项“政绩工程”。当这个“目标”已经实现,当然就被冷落。至于现在警务室未被拆除,只是因为在特定的时候,比如领导来检查的时候,继续被当作显示政绩的道具。过多考虑的是自己的所谓“政绩”,而不是老百姓的需要,警务室成了摆设,也就不可避免。相关部门应对此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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