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德国森宝洋行旧址正在修缮。 南国早报记者 李杨摄
独具风情、保存完好的北海各近代建筑一直是当地历史文化的象征,也是游客青睐的旅游景点。去年,北海决定对英国领事馆、德国森宝洋行、德国领事馆等6处近代西洋建筑进行修缮,原定于今年10月以北海中西文化陈列馆形式开放,但至今未能实现。北海市文物局负责人表示,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明年元旦开放陈列馆。(相关报道见本报12月8日A2叠3版)
按照此前方案,领事馆与洋行馆原定于去年年底开放,后来因故延迟近一年,这次就算能确保元旦开放,也又延迟了两个月。
但有关方面对此显然不当一回事。比如北海市文物局解释,开放日期一直推迟的原因较复杂。一是因为承建公司工程进度较为缓慢,延误了工期;二是因为部分文物采买工作还在进行,展出文物未完全到位。此外,“虽然款项已经下拨了,但由于每买一样物品都要去财政部门报销,耽误了时间。文物局的人手不充足,也是陈列馆准备工作未完成的原因”。理由有千万种,但笔者认为,这些都并非是不能如期开放的理由,关键还在于缺乏应有的重视。
比如工程进度,工期应该在合同中有规定,不能按时完成,承建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确是承建公司进度缓慢延误工期,那么,北海市文物局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有没有追究承建公司的违约责任,以促使承建公司加快进度?当承建公司确实无法履约,比如领事馆与洋行馆已经因此延迟近一年,有没有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正是文物局的疏于监管,才造成了进度缓慢以致延误工期。
至于文物采买而延误开放的理由就更站不住脚。比如“每买一样物品都要去财政部门报销”、“文物局的人手不充足”,这并不是新的情况,当初定下开放日期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在内,现以此为自己辩护,显然更有推卸责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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