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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管人员施暴是法治的悲哀

(2015-11-15 17:12:17)
标签:

小偷

违法

法律意识

暴力

公安机关

分类: 时评

2015-11-15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看管人员施暴是法治的悲哀
       11月12日晚11时许,在南宁友谊新村便民点(农贸市场),餐馆老板蔡先生去一个鱼摊取两条罗非鱼,被便民点看管人员误认为是偷鱼的。蔡先生被砍5刀,一度休克,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11月13日,鱼摊摊主说,他与蔡先生较熟,也很信任他,蔡先生经常通过这种方式取鱼。便民点相关人员则表示,蔡先生来拿鱼的时间和方式不对。(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叠8版)

       南宁友谊新村便民点看管人员真是无法无天。就算蔡先生“来拿鱼的时间和方式不对”,哪怕他真是小偷,就可以用刀砍人吗?而且,以当时的力量对比来看,看管人员有3名男子,对付蔡先生一个人可以说绰绰有余,完全不必借助其他的器械,何况还是刀子。

       实际上,市场作为企业,不是行政主体,看管人员没有对包括小偷在内的任何人进行惩罚的权力。即使核实后证明当事人确实是小偷,也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处理。何况,在蔡先生做出解释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就是小偷的情况下,看管人员就对其实施暴力侵害,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痛恨“小偷”固然可以理解,但企图以违法去制止违法(何况当时并不能确定对方违法),暴露出便民点看管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乃至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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