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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让人” 入法值得期待

(2015-11-04 17:14:32)
标签:

行人

人行横道

机动车

斑马线

入法

分类: 时评

2015年11月04日珠海特区报
□钱夙伟

“机动车让人” <wbr>入法值得期待
   日前,《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违者将受到处罚,还有可能被记入个人信用信息。(11月3日《信息时报》)

   礼让行人于驾驶员其实是起码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前不久去欧洲旅游,在袖珍小国列支敦士登短暂停留。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我站在路边,其实是看看街头风景,却不料尽管不是人行横道,正在行驶的汽车,也相继停了下来为我让路,他们以为我要过马路。

   然而,在我们这里的不少地方,现在通常的情况是,即使是人行横道,也不懂得礼让,那一道道的横线就如白画了一样,机动车几乎一律视而不见,没有减速的,更没有停下的,行人过斑马线,照样心惊肉跳。

   杭州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机动车让人”,无疑将强化“礼让行人”的社会氛围和驾驶员的自觉意识,“礼让行人”的进一步细化,也提高了可操作性,使行人在“斑马线”上的绝对权利更有保障,这无疑值得期待。可以说,什么时候“斑马线”上的生命权绝对高于机动车的通行权,成为人们的共识和日常行为规范,人行横道才能真正成为行人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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