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院也应“拆墙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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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0日中国绿色时报
钱夙伟
还民“福利” 顾培利
作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了解到,石景山雕塑园和古城公园的封闭围墙近日拆除,这两座公园原本每晚9点闭园,如今变成了市民游客可以随时参观游玩的街心公园。公园内景色也尽收眼底。(据9月5日《北京青年报》)
附近居民发现,这两处公园周边的墙体、围栏突然间消失了,公园被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等绿植为主的绿色带包围,不仅景观层次分明,走在路边也能看到园内的美景。
按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绿化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拆墙透绿”推进城市绿化势在必行。拆掉围墙,不仅腾出了围墙的土地用于增绿,扩大了绿地面积,围墙内的绿化与公共环境融为一体,围墙内外的绿地对接之后,品种的差异和互补,也将形成新的景观,并使城市绿化有一个整体的构建,市民休闲空间因此进一步扩大。
不仅公园应该“拆墙透绿”,绿化较好的单位,也可以“拆墙透绿”。尤其是政府机关单位更应该带头。实际上,政府单位大多具备“拆墙透绿”的条件。由于历来普遍重视环境绿化,同时也有相应的实力,因此一般都绿化得不错。许多单位的院子,甚至就是一个精致的花园。而工作人员上班时不可能到园子里欣赏,下班后大门一锁,院子几乎空无一人,如果不对外开放,实在是绿化资源的浪费。
实际上,“拆墙透绿”也是市民的企盼和渴望。近年来,虽然各个城市的绿化率都在大幅提高,但按“园林在城市中,城市在园林中”的要求,让市民出门见绿,500米至800米见园,还有不小的距离。“拆墙透绿”等于是向市民“发放”了一笔不小的“绿色福利”。
或许拆除围墙后,于安全、卫生等方面确实会有所影响,但也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把影响降到最低。如果因此增加一些开支,但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显然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即使拆墙一时有困难,也应尽量“透绿”。说到底,政府单位向公众开放“绿色”,也是应尽的义务。政府单位是纳税人供养的,政府单位的“绿色”本来就属于公众。共享“绿色”,是公众本来就拥有的权利。
一个现代城市,生态状况成为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此,一个以人为本的城市,必然把绿化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拆墙透绿”体现出城市管理和建设的新思路,更体现出城市管理者的为民情怀。因此,当此时北京的公园已经开始“拆墙透绿”,也期待政府单位等有更多的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