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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挪用”6年,谈话了事?

(2015-05-05 06:21:19)
标签:

救护车

福州市

攀升

惩戒

任性

分类: 时评

2015.5.5 海峡导报
□钱夙伟

救护车“挪用”6年,谈话了事?
       院前急救对抢救生命意义重大。当前,乡镇120急救需求不断攀升,但福州市晋安区再现“任性”官员,将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改造为公务用车。经福州市晋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区卫计局对驾驶员王仲庆辞退的处理意见,并对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进行诫勉谈话。(5月4日《海峡导报》)
       身为区卫计局副局长,从事医疗工作,当然懂得救护车被“挪用”是什么性质。救护车是用来救死扶伤的,乃至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是许多患者的生命所依。而于现在医疗资源普遍紧缺,尤其是乡镇120急救需求不断攀升的现状之下,救护车“挪用”6年,尤为不该。
      也因此,对救护车“挪用”6年的处理,显然太轻描淡写,比如“诫勉谈话”,只是对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让人担忧的是,如果追究机制的过于“宽松”、随意,尤其是法律的缺位,让本应起到惩戒作用的处理,反而有可能成为引发更多官员“任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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