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江海晚报
□钱夙伟

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明城墙遗址公园内的城墙上建了一家咖啡馆,就坐落在城墙上一间角屋内。对此,李先生表示质疑,利用古建筑房屋开设咖啡馆进行营利性活动是否合适,是否会对文物造成损坏。(3月22日《北京青年报》)
明城墙遗址公园表示,开设咖啡馆是为了响应游客建议,增强景区服务功能,而该角屋为2010年修复城墙时按照城墙原样新修建而来,并不是文物遗址。
然而,前者是借游客来推脱,游客建议增强景区服务功能,未必就是开咖啡馆,更不是一定要开在这间角屋里。后者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角屋不过是“新古董”,当然不是文物遗址,但是当初建这个角屋,是为了恢复“城墙原样”,否则,紧挨遗址也不容许新的建筑。也因此,这个角屋也就已经成为明城墙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开设咖啡馆。
其实,明城墙遗址公园并非不知道,这个咖啡馆开的不是地方。比如其他人如果也想在遗址边来建房开店,恐怕是万万不可能的。遗址公园开咖啡馆,无非是凭借自己管理明城墙遗址的“优势”,“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已。而这固然有着“响应游客建议,增强景区服务功能”的幌子,但谁都明白,不过是利益驱使之下,为了几个创收。
如此的“靠文物吃文物”,于今并非个别现象。显然,负有保护职责的文物管理者,比如明城墙遗址公园,并不具有更自觉的文物保护意识,就如明城墙遗址建咖啡馆,反而引起市民的质疑。也因此,面对商业化的冲击,如何摆正位置,坚持守土有责,文物管理者自身,尤其要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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