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追贷是权力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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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4-12-30沧州晚报
钱夙伟
12月26日,临泉县农村信用社正式挂牌为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在其楼下的宣传栏里,23名被拘留者的照片已张贴了一个多月。这些人,包括11名临泉县信用社信贷员和12名欠贷人。围观市民说,张贴照片是为了震慑不还贷的市民。新京报记者王瑞锋摄
今年10月份,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当地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梁永勤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
(12月29日《新京报》)
贷款被拖欠,于金融机构,多是自酿的苦酒。当初发放贷款时,或缺乏严格的审核,或有意放低门槛,其中不乏责任缺失、人情面子乃至利益纠葛。而到后期,又催讨不力,使贷款一拖再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甚至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收回。
本来,欠债付出的代价,足以阻止恶意拖欠的发生。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试行)》的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因此,如果是信用贷款,如果欠贷方还有还贷能力,完全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追回欠债。如果是抵押贷款,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抵押物拍卖抵债,由此产生的如诉讼、拍卖的所有费用,都将在抵押物里抵扣。显然,除了名誉受损,即使慑于经济上的成本,也少有人敢玩欠债不还的游戏。
因此,政府出面清欠根本没有必要,政府为此投入人力物力,是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而且,既然借贷是信用合作联社与自然人双方之间的业务关系,政府清欠,明显是越俎代庖。而且,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包括对欠贷人取消低保、停发养老金相威胁,对欠贷的公务员停薪停职不提拔,都没有法律依据,超出了政府职权范围,属于滥用行政职权。
有律师质疑“信用社与政府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但无论如何,这显然涉及到政府的利益。比如,追贷是“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而这不仅会让官员脸上有光,也关乎官员的政绩,也因此,如此追贷,显然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产下的又一怪胎。而另一方面,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于不少官员依然根深蒂固,于是,政绩饥渴之下,如此权力越过边界的闹剧,在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高度的当下,依然会不时上演。